三峽日報訊(通訊員何駿怡、王紫婧)“我們已支付一半款項,目前只差最后一筆,正在全力籌措資金,能不能暫緩執行?”近日,宜都市人民法院法官接到當事人來電,來電者正是一年半前一起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的被告企業負責人,對方言辭懇切,表達了主動履約的意愿。
在去年庭審現場,原、被告雙方一度言辭激烈、互不相讓。訴訟案件審結后,審判法官并未就此止步,而是主動翻開卷宗找到當事人“主動履約”的承諾,面對企業負責人帶著財務報表登門時懇切的眼神,他當即撥通原告的電話:“對方帶著余款的具體還款計劃來了,我們一起聽聽看?”
等雙方當事人抵達法院后,審判法官又分別與他們積極溝通,向原告闡明被告所提出的分期方案的可行性,并向被告劃出還款時間表,用紅筆圈出每期截止日期及逾期法律后果相關條文。
一周后,經法院多輪協調,雙方終于就調整后的履行方案達成一致。被告企業依協議約定,如期全額履行了付款義務,宜都法院向該企業出具了《自動履行證明書》,為這起糾紛畫上了圓滿句號。在拿到證明的那一刻,被告企業負責人感慨道:“這份證明不僅幫助我們避免了失信風險,也為企業今后的合作與發展增添了重要的信用保障。”